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英文HEI LONG JIANG BANKING ASSOCIATION、编写HLJBA)是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的全省性自律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团法人,现有会员单位29家。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于2001年6月成立。
其宗旨是:依据并遵守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会员之间的自律和协调,规范会员的经营活动,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凡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许可证,在黑龙江省设立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和直属分支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及省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承认《黑龙江省银行协会章程》,均可加入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
协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和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大会、理事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理事组织,每个会员单位均为理事单位,每个理事享有投票权。
协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是理事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大会闭幕期间领导协会日常工作,对理事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部分理事组成,监事长列席会议。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各项经营活动,监督会员履行会员义务。
常务理事会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协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现内设四个部门:即综合部、协调部、维权部、培训部。协会设立四个专业委员会:金融产品价格协调专业委员会、法律事务协调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业务协调专业委员会、培训教育工作协调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