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贷款风险浅析
发布时间: 2009-8-25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优化农村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当前商业银行不断收缩机构网点,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有所减弱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作用日益突出,责任更加重大。甚至担负着政策性扶贫任务。但因我国农业基础薄弱,自然灾害频发,农户经济基础较差,粮食市场价格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农户生产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甚至入不敷出,使这一涉及国计民生行业的贷款潜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值得关注。

一、行业贷款存在的风险因素

(一)农业基础薄弱,收入低下。多年来,由于农业投入不足,生产力发展落后,农业生产仍处在原始阶段。一是人多地少,大部分农户平均每3口之家仅有耕作土地1公顷左右,只能解决温饱问题,积累不足;二是水利设施不完善,农田的排涝和灌溉能力仍显不足,且成本较高,无法实现旱涝保收。三是农田改造进展缓慢,低产田占比较高,高投入低产出问题尚未解决。上述问题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还给农业贷款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

(二)自然灾害频发,贷款风险隐患较大。当前的农户还是靠天吃饭,受全球自然气候变化和后天无序开发的影响,近年来的农业生产经常遭受洪涝、干旱、冰雹、虫害等自然灾害,农户减产、绝产现象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20075年间,因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收34成,特别是2002年和2005年的雪灾和旱灾,造成粮食大面积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不仅给农业生产和农户生活造成极大的伤害和影响,而且造成近30%的农业贷款未能按期收回,形成不良,甚至造成损失,影响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

  (三)市场价格影响因素增多,偿还能力下降。一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增长。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关涉及农业生产的化肥、种子等资料价格一路飙升,耕地租赁费用成倍增长,不但吞噬了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及减免税收,而且导致农民生产投入的不断增加,资金缺口增大,贷款风险增加。二是粮食价格不够稳定,销售渠道不畅。近年来,因国家宏观政策及粮食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户售粮困难,渠道不畅,价格低廉,甚至存在增产不增收现象,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回笼,影响资金的正常周转及效益。

(四)农民的资本积累少、底子薄,对银行贷款依赖性高。当前,农户的生产还是处于年吃年用阶段,原本生活物资就相对匮乏。即使遇到丰收年景,略有收入,也有扩大再生产、购置农机具或婚丧嫁娶等多项支出在等待,无法实现资金的有效积累和增强发展后劲。再加上子女升学、医疗保障,改善住房条件等费用,资本积累就更加无从谈起。如遇到灾年,几年的积蓄一朝损失,到种地时只有依靠贷款,无疑增加了信贷风险。

(五)农业保险缺乏,抵御风险能力弱。

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风险保障措施没有建立,商业保险取向效益最大化,不愿意介入风险较大的“三农”领域,农业政策性保险至今尚未建立完善。农业生产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弥补。而支持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银行贷款也随之存在较大的风险。目前国家又无相关政策出台,农村信用社本身尚无能力消化,致使不良贷款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不堪重负,举步维艰。

  二、政策性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基础,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不但要有政策支持,更需要有效资金的投入。一是国家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及发展目标,加大对农业开发、技术进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产业化水平和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抵御灾害能力和发展后劲,体现政策效应,把党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撑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资金来源有限,在自身经营和支持农业生产上,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急需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性扶持。而目前人民银行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在用途及使用期限上尚不能满足农民资金的合理需求,有违政策初衷,也不利于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应按种植业、养殖业等用途的生产周期灵活掌握,合理确定,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的政策效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

针对我国农村基础薄弱、农村金融不够完善、农村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现状,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理配置农村金融服务资源,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为农村提供方便、快捷、丰富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步伐,尽快建立乡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及贷款公司等机构,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市场,引导国内外资本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加大资金供给增强农村金融的竞争力,提升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水平。二是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重新进行市场定位,突出农业发展地位及国家农业发展的政策性效应,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性。同时,应进一步发挥大中型商业银行在配置社会资源和稳定经济、控制物价、发展民生等方面的作用,督促大中型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在保持现有县域机构网点的稳定、保持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不减弱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社会特点,适时变革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特别在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和金融服务产品方面要做出重大变革,突出高效、简洁、方便、实用的原则,努力满足农村地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好社会整体利益,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三是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转换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化解历史包袱,加大支农的扶持力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发展层次性与资本趋利性之间的矛盾,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减少信贷风险

农业保险是保证农民收入、减少损失,实现农业救灾、赈灾的有效措施。农业保险不仅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密切相关,也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抵御信贷风险的有力保障。因此,应尽快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财政保费补贴机制。同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险业务、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和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逐步建立起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现代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有效的保障机制。降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抵御经营风险,实现“双赢”。

(四)积极引导,规范发展,加快构筑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不仅能有效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矛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效益农业的发展,而且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各地应按照“政府扶持、银行合作、企业参与、市场动作”的原则,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政府财政应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损失补偿,作为农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基金和开展业务提供一定的政策性补助。共同分担农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按适当比例共同承担代偿责任。

 

(作者:佳木斯银监分局  许永辉 孙剑刚)

相关链接
新闻中心 | 协会介绍 | 会员单位 | 自律维权 | 培训信息 | 公众服务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8楼
邮 编 :150001 电话:0451-53625035 53676979 传真 :0451-53629837 Email:hljba@hljyinhangye.com
Copyright 2009 www.hljyinhangye.com All Rights Reserved.